为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4〕24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以下简称“村医委培“)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有关政策内容问答如下:
一、为什么要开展村医委培工作?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总体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举措,持续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采用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模式,通过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三年制大专教育,培养成为服务基层的合格乡村医生,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定向就业在村卫生室,充实乡村医生队伍,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村医委培计划由省教育厅列入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二、村医委培的招生计划是多少?
2024年全省村医委培招生计划为71名。〔各定向就业县(含县级市、涉农区,下同)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定向培养承办院校和专业是什么?
定向培养承办院校:辽东学院。
定向培养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三年制)。
四、定向培养岗位方向是什么?
毕业后,面向我省各市定向就业县农村地区村卫生室。
五、考生须符合什么条件才可报考?
报考我省村医委培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度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行政区域户籍为:我省县(含县级市)范围内(具体名单见附件2),考生可跨地域报名。
(3)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4)考生须将村医委培计划承办院校志愿填报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第一顺序志愿。
(5)考生在定向就业县中任选1个县报考。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申请退档。
六、村医委培医学生学习费用有何优惠?
被录取的村医委培医学生,由省财政提供专项资金,承担在校三年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在学习期间享受适当补助生活费(三项费用总计每年10000元)。
七、村医委培医学生毕业后如何就业?
村医委培医学生在承办院校完成学业,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参加招聘考试。以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定向就业县拟聘用人员的村卫生室范围内依次选择就业单位。
八、考生如何报考?
村医委培计划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辽东学院”(2024年承办院校)填报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第一顺序志愿。
考生只能在定向就业县(见附件1)中任选1个县报考(即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毕业后,按规定经相关程序,聘用至定向就业县的村卫生室。
九、录取程序是什么?
2024年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工作安排在录取后进行,仅被录取考生进行签约。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调整专业。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具体步骤如下:
考生报考-按有关规定程序录取-被录取考生同报考的定向就业县的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招生考试机构在已填报村医委培计划志愿且2024年度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范围内,根据各定向就业县招生计划数,按照有关规定,以1:1的比例完成录取工作。
十、考生为什么要在录取后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为确保被录取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毕业后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生须在被录取后同定向就业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考生凭承办院校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十一、村医委培医学生毕业后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是多长时间?
村医委培医学生在承办院校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通过招聘考试,由各县卫生健康委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办理执业注册,根据《就业协议书》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各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行政区域内委培村医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委培村医聘用及业务指导、考核与管理。
聘用至定向就业县乡镇卫生院的委培村医,由乡镇卫生院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委培村医应履行《就业协议书》的约定,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应满6年,每年考核1次,服务期最后1年脱产参加当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年的委培村医须参加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委培村医在村卫生室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后,可回到签订聘用合同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也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
十二、委培村医工作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委培村医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享受所在县的乡镇卫生院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其中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大连市由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委培村医工作所在村负责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等。优先安排委培村医在服务期最后1年免费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服务期满后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的委培村医,同等条件下保证优先录取。
委培村医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确有特殊原因,经所在单位同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县域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间流动,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流动双方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省、市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委培村医可以在省内跨县域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鼓励委培村医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做好人事关系、执业注册变更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为委培村医变更定向执业地点,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委培村医违约如何处理?
委培村医凡违反《就业协议书》规定义务,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退还培养费用,承担违约金。退回费用及违约金由县卫生健康委代收代缴至县级国库。对服务期内未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人员,各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并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明确。
存在以下情况的,各市卫生健康委或承办院校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违约记录等相关材料归入其个人人事档案,并将违约名单报至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相关主管部门。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委培村医诚信档案,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给予5年内在省内其他医疗机构不予医师执业注册等惩戒处理。
1.委培村医毕业后未按协议参加招聘考试;
2.参加招聘考试达到要求,但未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村卫生室工作;
3.专科毕业前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报考或参加脱产“专升本”或脱产研究生学习;
4.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无特殊解约事由离职或应聘至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完成约定的服务期限。
(有关违约处理事项请详见定向就业协议。由于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双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1:2024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名额分配表(点击链接查看)
附件2:2024年度辽宁省村医委培计划考生户籍明细表(点击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