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符合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23年7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向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及有关部门举报,公示期后不再受理。
地区 | 监督举报电话 |
沈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4-67851606 |
大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11-84613729 |
鞍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12-2663005 |
抚顺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4-57602919 |
本溪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4-42824319 |
丹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15-2536769 |
锦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16-2850991 |
营口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17-2698021 |
阜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18-6010085、0418-6010077 |
辽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19-3667786 |
盘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27-2824893 |
铁岭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4-79792811 |
朝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21-2613486 |
葫芦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29-3100305 |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4-86157002 |
附件:2023年符合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名单(点击链接查看)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