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考全部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每道试题至少两名以上评卷教师评阅,从技术和制度层面上有效保证了评卷质量。如考生对本人的高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
一、复核申请
考生对本人的高考成绩存有异议的,需于6月24日、25日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申请表》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打印。
未按规定方式、规定时间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高考成绩复核申请。
二、复核内容
考生可申请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各科目总分合计有无差错。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6月27日下午到县(市、区)招考办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需要《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通知单》,请于7月1日以后到当地县(市、区) 招考办领取。
复核结果为考生提供申请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和复核结论。考生不得查阅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