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委托,辽宁省委机要局具体负责该院2021年在辽宁省本科招生相关事宜。为全面做好招生面试政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简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
二、招生对象
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生计划
2021年学院在辽宁省计划招生17名,其中:
物理学科类:密码科学与技术专业2名(只招男生);信息安全专业3名(男生2名,女生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3名(只招男生);网络空间安全专业2名(男生1名,女生1名);电子信息工程专业3名(男生2名,女生1名);通信工程专业2名(只招男生);行政管理专业1名(只招女生)。
历史学科类:行政管理专业1名(只招女生)。
以上专业均无再选科目要求。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应具有辽宁省户籍。
2.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4.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6(标准对数视力4.8)。
5.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不存在同情或支持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情形。
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五、录取规则
1.学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面试、政审。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上。
4.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物理学科类1:3、历史学科类1:5的比例,分学科、性别,从高分到低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根据高考成绩、面试、政审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分数高者录取。
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受过开除学籍、党籍或团籍纪律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
(3)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六、工作要求和程序
1.面试政审由辽宁省委机要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考生、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存放在指定位置。
3.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本人的报考意愿、政治思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与情绪等方面素质。
4.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和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5.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建议录取考生人选。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录取资格,并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6.形成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审定,由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七、其他事项
1.面试于7月上旬进行,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
2.面试考生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高考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黑色签字笔。
此办法由辽宁省委机要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4-2386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