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考试性质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类专业统考要求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内容,全面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个科目。
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速写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的观察能力及运用简单工具的表现能力,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速写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得分之和,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各科目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临摹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默写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2)写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纸(考场提供);
(2)铅笔、炭笔均可(考生自带);
(3)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长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能力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关系、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素描关系准确,表现生动,形体刻画完整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 占10%
造型与比例 占40%
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 占25%
表现手段与技法 占25%
(二)色彩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临摹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默写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2)写生(静物)。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纸(考场提供);
(2)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3)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4)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长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良好的色彩感觉和明确的色调意识,整体色彩关系明确生动;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 占10%
色彩关系 占40%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三)速写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依据考场提供的文字内容默写(单个人物动态或双人物动态的组合);
(2)速写写生(单个人物动态或双人物动态的组合)。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纸(考场提供);
(2)铅笔、炭笔均可(考生自带);
(3)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长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构图完整、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肯定、流畅、生动;能够准确地画出命题所要求的动态特征,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深入表现能力。其中:
构图 占20%
人物动态表现 占30%
造型与比例 占30%
表现技法 占20%
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第一部分 音乐舞蹈类专业科目(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含练习曲),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1)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演奏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包括形体、柔韧性、原地转或原地翻身能力、行进转或行进翻身能力、跳跃能力和个人技巧能力)、即兴表演(包括创造力、主题动机、舞台调度、音乐与舞姿的契合度和舞蹈语汇的丰富性),满分共为150分。
剧目片段展示:包括艺术风格、艺术表现力、动作规范性和节奏准确性,满分为150分。
4.说明
(1)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和音乐表演专业美声、民族唱法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流行演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
(3)舞蹈考试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
(4)考试中如发生U盘无法播放或音质问题,将按程序正常进行考试。
第二部分音乐类音乐基础课
I.音乐基础理论部分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本考试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音的高低
掌握音的产生原理、乐音与噪音的特性及其作用。
掌握乐音体系、音律、音列、音级、半音、全音、变音与等音等概念。
掌握了解音的四种性质。
掌握音的分组法,能在指定的谱表中识别与写出指定音的音名与组别及位置。
(二)音的长短
掌握简谱与五线谱中的基本音符与休止符的意义及其规范写法。掌握增长时值的几种方法。
掌握音符的特殊划分:如二连音、三连音、五连音、九连音等。掌握自由延长记号、延音线与连音线的使用作用与意义。
(三)节奏与节拍
掌握节奏、节拍、拍子、小节线、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变拍子、交错拍子与不完整小节等概念。
掌握拍号的概念写法与意义。
掌握切分音的概念与规范写法。理解音值组合法的意义并掌握常见的单拍子、复拍子与混合拍子的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四)音程基础知识
掌握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等概念。
掌握不同种类音程之间相互变化的规律及扩大与缩小音程的方法。
掌握识别与构成单音程与复音程的方法。
掌握音程转位的概念及单音程与复音程转位的一般规律。
掌握等音程概念及构成等音程的方法。
(五)和弦基础知识
掌握三和弦的概念及各种三和弦的音程结构。
掌握七和弦的概念及各种七和弦的音程结构。
掌握转位和弦的概念及三和弦与七和弦转位的名称与特点。
掌握原位与转位三和弦、原位与转位七和弦的识别与构成的方法。
掌握等和弦的概念及构成等和弦的方法。
(六)调式基础知识
掌握调式、调式音阶,音级名称与调式名称,调性与调式体系等概念。
掌握大、小调式体系中调式音级的分类(正音级与副音级、稳定音级与不稳定音级)。
掌握大调式与小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调式色彩及音级倾向关系。
掌握五声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及特点。
掌握为大、小调式记写调号的方法。
(七)调的关系
掌握关系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大调的关系小调或小调的关系大调。
掌握同主音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同主音大小调之间的关系。
掌握大、小调式近关系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所有的近关系调。
(八)调式中的音程
掌握在自然大、小调与和声大、小调中所能产生的自然音程与变化音程,及它们的音级标记。
掌握稳定音程、不稳定音程、倾向与解决等概念。
掌握自然音程与和声大、小调中的特性音程的调性识别方法。
掌握不稳定音程的解决方法。
(九)调式中的和弦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中所能产生的三和弦与七和弦,及它们的和弦标记。
掌握正三和弦与副三和弦的概念。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的调式基础之上,分析三和弦所属的调性。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的调式基础之上,分析属七和弦与导七和弦所属的调性,并能在相应的调中将其解决。
(十)调性分析
掌握在大、小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调式音阶所属的调性。
掌握大、小调式旋律(不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掌握五声调式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调性。
掌握大、小调旋律的近关系转调(不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十一)装饰音、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与音乐术语
掌握倚音、波音、颤音与回音等装饰音记号。
掌握断音演奏法、连音演奏法、保持音演奏法、滑音演奏法与琶音演奏法等演奏法记号。
掌握移动八度或重复八度记号、段落反复记号与音或音型重复记号等省略记号。
掌握常用的力度标记与速度标记。
II.听音部分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音程、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辨,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衡量考生学习音乐的素质和条件。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旋律音程听辨:八度以内的单音程。
和声音程听辨:基本音级上的八度以内音程。
和弦听辨:大、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增、减三和弦的原位和四种原位七和弦(密集排列形式)。
节奏听辨:在常见节拍中的常见节奏形态。旋律听辨: 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可出现经过或辅助性变音。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四、题型与分值
音乐类各相关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单项选择题(音乐理论部分——判断,听音部分——听辨),笔试,满分100分(音乐理论部分40分、听音部分60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表演专业
表演专业考试,是为艺术类院校选拔具有戏剧、影视表演潜质和有培养价值的学生。表演艺术是表演者通过行动过程创造人物形象的艺术。表演者既是创作者,又是创作的工具和材料,他表演角色的过程又是艺术品本身,这种“三位一体”的特性形成了“演员——角色”的矛盾统一。因此,表演专业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艺术教育规律选拔优秀的表演人才。表演者的总体素质既包括其先天的形体和声音条件,长期的生活经历所形成的风度和气质,还包括生活素养、思想水平、文化艺术修养、专业技巧以及品格修养。
(一)考试科目及考查内容与目的
1.朗诵
影视表演中,语言是交代情节、揭示思想、展现冲突、刻画人物、感染观众的重要手段。在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中,朗诵被列为必考的重要项目,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语言表达能力和内部素质。
通过朗诵对考生进行专业素质的考查。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声音、语音基本条件的考查
通过朗诵,考查考生有无先天性的发声器官生理缺陷,咬字吐词是否清晰,语音是否纯正。
(2)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和语言外部技巧的考查
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是语言表现技巧的基础,文学素养和文化底蕴是考查的重点。考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文学基础,还要对语言的外部表现技巧,如气息、音量、音色、音长以及语言的速度与节奏具有良好的运用能力。
2.声乐
声音素质是一个演员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因素。掌握和运用声音技巧是演员塑造角色的重要手段。因此在表演专业的考试中对声音和音色方面的测试是必不可少的。
声乐考试大致测试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也是作为打分的依据。
考查考生的声音器官无重大疾病;耳、鼻、喉部器官无先天性缺欠;声带、咽部、喉部无慢性疾病;听觉无退化或音盲现象;在音准、音量、音域、音乐感、节奏感和音乐表现力方面都能正常发挥应有的效能。
上述测试内容以音准、节奏感和音乐表现力方面为重点。
3.命题表演
表演者根据剧作家的一度创作为蓝本,并把文学形象化为真实生动的舞台形象或银幕形象,表演者通过具有审美价值的人物形象揭示生活、启迪人心。一个考生能否从事表演专业,要考查他(她)是否具备良好的内外部创作素质。
命题表演考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查,也是作为打分的依据。
(1)敏锐细致的观察力
表演艺术是展现人物形象和性格的艺术,考生必须具备细致入微地捕捉人物形象的外部特征和感受人物的心理特征的能力。
(2)积极稳定的注意力
考生在表演过程中应该把自己的注意力积极地、稳定地集中在行动的对象上,并且随着行动的发展延续下去。
(3)丰富活跃的想象力
表演者要把剧作家创作的文学形象再造为舞台形象或银幕形象,就必须运用想象力把规定情境、事件、人物等变得具体和丰富起来。从而使剧本中简单的提示、人物语言和动作得到充实和深化。
(4)敏锐真挚的感受力
考生应具备在艺术虚构的条件下,真挚、敏锐地感受事实、事件对自身所产生的影响,表演对手的一举一动、只言片语甚至是一个微妙的眼神、一声轻轻的叹息所给予的刺激,从而引发相应的情绪体验,与之相反的是“表演情绪”。
(5)真挚的信念与适度的真实感
考生应该在假定情境中表现出真挚的信念与适度的真实感。
(6)善于捕捉人物特征的形象感
表演艺术的创作任务即是通过演员身体力行地表演,创造出可观可感,真实生动,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考生应该具备捕捉不同人物形象和性格特征的能力。
4.形体
演员塑造形象,主要依靠两个手段,一是语言(即台词),二是形体动作。戏剧和影视艺术是视觉的艺术,故事情节的推进和展现、主题思想的深化和揭示、人物想象的丰满和突出,归根到底是需要可知可感的运动着的视觉形象来完成的。因此,考生是否能使用生动的形体动作来塑造人物形象,是其必备的专业素质之一。
具体考查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也是作为打分的依据。
(1)对形体基本条件的了解
考查考生是否五官端正,四肢匀称,形体动作具有美感。
(2)其他方面的测试
考查考生形体动作的反应能力,控制能力,协调能力和模拟能力。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朗诵:选择不同风格、体裁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片段独白、寓言等作品进行考试,要求背诵,满分为100分,限时3分钟之内。
2.声乐: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50分,限时2分钟之内。
3.命题表演:命题表演(语言合理化、规定情境、道具合理化等),满分为100分,限时3分钟之内。
4.形体:舞蹈或武术(自备伴奏),满分为50分,限时2分钟之内。
表演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是为艺术类院校选拔具有一定艺术素养和文学基础,具有一定形象思维和理性思辨能力,有一定创作潜能,有培养价值的学生。因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艺术创作与教育规律,本着选拔创作与创新人才的原则,考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但又要不拘一格地量才选人。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分面试、笔试两部分进行。
(一)考试科目及考查内容与目的
1.命题表演(面试)
命题表演是通过指定的语言、情境、图片或道具进行小品表演。考察考生对给出命题的正确理解,以及考生的信念感、想象力、激情和即兴的适应能力。要求作品内容健康且具有较强的原创性;设置人物和情节,具有明显的故事性;结构完整、情节设置、道具运用合理,层次清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考查:
(1)考查考生的想象力
考生依据所给的命题结合考生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或者是依据自己曾经听到过的、看到过的、读到过的事物,经过选择、加工,创造出新的事物形象的能力,以便可以考查出考生的想象力及想象力的潜能。
(2)考查考生作品的完整性
由于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有其专业的特殊要求,因此通过专业考试考查考生能否在其想象的引导下将所给出的情境、图片或道具能有机的运用,从而达到考生对自己所构架的事件、情节、环境以及道具的完整统一。
2.命题编写故事(笔试)
给出一个故事题目,做相应的构思,然后完成1200字左右的故事编写。故事是一切叙事艺术的第一要素,在戏剧影视作品中,它既是形式也是内容。故事是戏剧影视作品文学层面的核心与主体,同时对故事中的戏剧情节、矛盾冲突、人物情感的挖掘与升华也是导演二度创作的重要任务。要求要紧扣题目,线索清晰,层次合理,叙事完整,真实动人。通过编写故事,检验考生把握生活、构思故事、表现情感,以及文字的组织和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3.影视作品分析(笔试)
影视作品分析主要考查考生对作品的理解能力,对艺术的感悟能力、把握能力、认识能力和分析能力,同时也考查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以及文字的组织能力。
看一部规定的影片,看完影片之后写出1200字左右的作品分析。作品分析主要内容:概述作品的故事情节、主题思想及如何通过有效的艺术手段和方式表现其主题思想。
要求理解准确,认识全面,分析深刻,结构清晰,专业词汇运用恰当,文辞优美,语言驾驭能力高。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命题表演(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限时3分钟之内。
2.命题编写故事(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60分钟。
3.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考查内容与目的
1.命题编写故事(笔试)
该科目考查内容、目的和形式与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命题编写故事相同。
2.影视作品分析(笔试)
该科目考查内容、目的和形式与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影视作品分析相同。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笔试科目命题编写故事与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笔试科目命题编写故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笔试科目影视作品分析与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笔试科目影视作品分析,考试内容相同,考试使用相同的一套试卷,兼报两个专业的考生命题编写故事、影视作品分析科目不重复考试,只考一次。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命题编写故事(笔试):满分为150分,时间为60分钟。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该科目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试卷得分乘以1.5。
2.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该科目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试卷得分乘以1.5。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考试科目、形式及目的
1.文化常识
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以中学课本为主。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对文化常识的掌握情况。
2.叙述性文体写作
闭卷笔试。根据题目要求,写出800字左右的文章。目的在于检验考生叙述故事的能力。
3.议论性文体写作
闭卷笔试。根据题目要求,写出800字左右的文章。目的在于检验考生表达观点的能力。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文化常识、叙述性文体写作、议论性文体写作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3个科目合场考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考试科目、形式及目的
1.文艺作品朗诵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自备朗诵作品,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的艺术表现力及形象气质。
2.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现场抽取稿件,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的新闻传播力及形象气质。
3.选择命题演说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现场选择命题,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思想表达能力及形象气质。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文艺作品朗诵
满分100分。
考生自备文艺作品,朗诵,要求背诵,无伴奏,时间不少于2分钟,不超过3分钟。
2.新闻稿件播报
满分100分。
考生现场抽取稿件,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播报完毕。
3.选择命题演说
满分100分。
考生现场选择命题,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演说完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