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考委发布的《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3】3号)文件精神,经核对我省开考的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代码:00923)属于停考课程。经报全国考办审核同意,现对该课程调整如下:
原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代码:00923)调整为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0261),使用教材为《行政法学》,湛中乐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12年版本。调整后的课程设置从2015年上半年考试开始执行,考生已考过调整前课程成绩仍然有效,可以顶替调整后对应课程。
我省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课程设置有调整
时间:2014-11-28 13: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