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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土木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时间:2013-05-28 15:38:02
  专业代码:国家代码B080825 省内代码621
  主考学校:东北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
  土木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而设置,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体现“大土木”“宽口径”,采用“一主多辅”制教学模式,注重考核应试者对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国家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完成计划中规定的实践环节考核科目并达到合格标准以上,总学分达到72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要求并通过学位考试者,按国家学位管理有关规定及学位授予权限,由主考学校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专业素质好的高级土木工程技术人才。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在专业上能较系统地掌握土木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掌握计算机应用、主要土木工程中的测试与试验仪器使用的基本技能;
  掌握土木工程结构与选型、结构构件计算与设计、基础设计与地基处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原理、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土木工程设计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掌握土木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等方面的基本技术和知识,较系统的掌握土木工程专业领域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具有从事房屋建筑、地下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铁道工程、桥梁、矿山建筑的设计、施工、管理、咨询、研究的初步能力。
  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概念和能力以及在实践工程中不断发展和提高的潜在能力。
  四、考试对象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均可以报考。
  五、报考方式
  本专业面向社会开考,考生到各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
  报名费和考试费。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六、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考试课程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一组

00016

日语(二)

14

00017

俄语(二)

14

01457

00765

03122

应用文写作

中国简史

信息技术

5

4

5

4

02198*

线性代数

3

(1)

选一组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01042

应用数学

5

(2)

5

02439*

结构力学(二)

6

 

6

02449

建筑结构试验△

6

 

7

05590

钢结构设计原理

6

 

8

06291

土力学

4

 

9

08458

土木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

4

 

10

08459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

4

 

0846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实践)

1

 

11

11062

建筑工程制图与CAD

6

 

11063

建筑工程制图与CAD(实践)

2

 

12

02407

路基路面工程

4

 选考不低于8学分,不少于2门课程。

02408

路基路面工程(实践)

1

13

04454

高速铁路概论

5

14

05500

桥梁工程(二)

4

15

05503

铁路轨道(二)

4

16

05504

铁路选线设计(二)

4

05505

铁路选线设计(二)(实践)

2

17

06006

地基处理技术

5

08462

地基处理技术(实践)

1

18

06081

隧道工程

4

05201

隧道工程(实践)

2

19

08452

土木工程材料

4

20

11128

施工组织设计

3

11129

施工组织设计(实践)

1

21

07999

土木工程毕业设计

 

不计学分

总学分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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