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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开始

时间:2012-12-27 15:58:59
   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2013年1月5日、6日(个别考试科目在7日)举行。
  我省今年共有68303名考生分别在14个考区和设单考考点的招生单位参加考试。全省共设109个考点,2371个考场,各考点已为广大考生应试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省招考办在考前特别提示广大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2013年全部统考科目将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进行答题。填涂客观题(选择题)答案时,须使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非选择题)时,须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不能使用其他颜色或其他笔答题。考生须将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案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不在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空间内答题或超出答题空间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
  2、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其他身份证件无效。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7日(24小时开放)。
  3、根据我省2013年考场编排原则,部分考生每科考试或将安排在不同的考点学校、不同的考场进行(以往是考生各科考试在同一考点学校、同一考场进行)。考点考场由各报考点负责公布,请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场信息及考点具体地址或考点考场查询方法,按要求去查询本人各个科目的考试地点。为保证全省考生能够顺利查询到本人的考试地点,省招考办将于12月27日开始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shtaxes.com)网站汇总全省各报考点公布的考点安排情况,供考生查询。考生应在考前一天提前熟悉考点学校的交通路线和具体位置。要注意考试期间的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如遇风雪天气,请尽量提前抵达考场,以免耽误考试。
  4、全省所有考场均设在标准化考点,考场全部配备挂钟,不允许考生使用任何形式的手表或计时器以及与当科次考试科目无关的文具。只有参加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允许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使用计算器的规定以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
  5、考生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
  6、为进一步加大反舞弊措施力度,严肃考试纪律,2013年研究生考试将在多个科目实行“一题多卷”。“一题多卷”的使用,将使通讯手段的考试作弊行为受到极大的遏制,对维护国家考试信誉、确保考试公平意义重大。省招考办寄语广大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应试。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共同构建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保证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存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今后各项教育考试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最高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如是在校生,还将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理;如是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将其作弊行为记录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团伙作弊、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考生成绩将由考生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向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和社会公示。具体复试时间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8、省、市招考办即日起白天将开通咨询及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及广大考生的咨询和对违纪舞弊行为的举报。省、市招考办咨询及举报电话如下:
  省招考办举报电话:024-86981043
  省招考办咨询电话:024-86981076、024-86981110
  沈阳市:024-22700616
  大连市:0411-84649413、0411-83604601
  鞍山市:0412-2663003、0412-2663005
  抚顺市:024-53996961
  本溪市:0414-2805921
  丹东市:0415-2536767
  锦州市:0416-285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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