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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楼环评公告

时间:2011-12-23 13:52:10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为解决业务用房面积不足问题,确保我省国家教育考试的规范化运作和社会考试事业的稳步发展,拟新建业务用房。新建业务用房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99号,项目建筑面积3×104m2,项目匡算投资1.05亿元。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为准备阶段,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位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二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三为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做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和意见,公众表达意见的方式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发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建设单位: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

邮编:110031   电话:024-86981266   E-mail dong9822@sina.com

环境评价单位: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3

电话:024-86132515    传真:024-86132515    E-mailhp83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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