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剑桥少儿英语承办机构:
为促进剑桥少儿英语更好的发展,鼓励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中英教育测量交流中心(SBC)协同剑桥大学外语考试部(ESOL)共同举办首届“剑桥少儿英语大奖赛”,为广大剑桥少儿英语学习者提供展示英语风采的舞台。望各省级承办机构大力宣传,积极组织。
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英教育测量交流中心(SBC)、剑桥大学外语考试部(ESOL)
承办单位:剑桥英语培训机构校长联席会
协办单位:剑桥少儿英语承办机构
二、组委会
负责竞赛活动的创意、策划、组织、协调,把握活动的方向和活动宗旨的贯彻,督促各组按照预期计划完成工作目标,沟通各级领导和媒体联络事宜。下设专家组和公关组。
专家组: 负责制定大赛的比赛内容以及各阶段的评判工作,监督各阶段的比赛工作,以保证比赛的规范性、公平性与公正性。
公关组: 负责报名、材料发放、宣传、联络和比赛活动现场组织布置。公布各阶段的比赛结果,组织颁奖。确保大赛活动流畅实施。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资格:
已参加2009年9月、2009年12月、2010年3月、5月或报考2010年9月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的学生具备参赛资格。
(二)组别设计:
根据剑桥少儿英语难易程度,本大赛共设三个级别,分别是:
一级:难度相当于剑桥少儿英语一级
二级:难度相当于剑桥少儿英语二级
三级:难度相当于剑桥少儿英语三级
请参赛选手按最近一次考试证书或准考证的等级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比赛,大赛严格按照级别进行。
(三)报名费用:
全部免费
(四)报名办法:
选手持户口本、剑桥少儿英语2009年9月、2009年12月、2010年3月考试证书或2010年5月、9月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3张,到本人所在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一)。
(五)比赛流程:
大赛分为初选、复选、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
四、大赛程序
(一)初选
1、选拔时间:2010年6月
2、选拔地点:参赛选手所属的各培训机构
3、选拔方式:
培训机构对参赛者进行初选
A、参赛者根据提供的8个演讲题目(详见附件二)进行个性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各培训机构根据各级别严格按照选拔标准(详见附件三)进行选拔,并将选拔出的选手的英文演讲视频文件、英文演讲的文字稿、参赛报名表、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证书(或准考证)复印件(1张)、等资料以及推荐作品名单(附件四)、培训机构活动负责人信息表(附件五)于6月30日前寄至省级承办机构。
选拔比例:
参赛选手数量超过200人的培训机构,按照2%的比例选拔;
参赛选手数量200-150人的培训机构,按照3%的比例选拔;
参赛选手数量150-100人的培训机构,按照5%的比例选拔;
参赛选手数量100-50人的培训机构,按照10%的比例选拔;
参赛选手数量50人以下的培训机构,按照20%的比例选拔。
C、视频文件要求:
a、 图像与声音均清晰可辨
b、 视频:Mpeg2(尺寸为720*576),或标准DVD格式
c、 音频:为44.1MHZ,16位双声道
(二)复选
1、选拔时间:2010年7月-8月
2、选拔地点:各剑桥少儿英语省级承办机构或剑桥英语培训机构校长联席会
3、选拔方式:
阶段一:(共有两种方案)
各省根据情况选择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回执(附件六)传真至010-82520154。
方案一、省级承办机构组织复选
A、省级承办机构对各培训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B、省级承办机构分级别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选拔出本省优秀选手,并于7月30日前将本省选手的资料及本省推荐作品名单(附件四)、省级承办机构活动负责人信息表(附件五)、评委情况表(附件六)提交至剑桥英语培训机构校长联席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选拔比例:
参赛选手数量超过2000人以上的省份,按照5%的比例选拔; 参赛选手数量2000-1000人的省份,按照10%的比例选拔;
参赛选手数量1000-500人的省份,按照15%的比例选拔;
参赛选手数量500人以下的省份,按照20%的比例选拔。
C、选拔标准详见附件三。
注:剑桥英语培训机构校长联席会秘书处单位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东区6号楼3层
邮政编码:100062
联系人:陈磊、鲍京林
联系电话:010-67104844;010-67135201
传 真:010-67192370
方案二、省级承办机构不组织复选,仅负责资料汇总工作
省级承办机构分级别汇总各培训机构提交的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复核,确保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7月10日前将汇总的资料提交至秘书处(联系方式同上)。 注:省级承办机构需审核的材料包括:
参赛选手英文演讲视频文件、
英文演讲的文字稿、
参赛报名表、
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证书(或准考证)复印件(1张)、
选手相关获奖证书、
培训机构推荐作品名单、
培训机构负责人信息表。
阶段二:
7月-8月由大赛组委会专家组对各地报送的影像资料按组别进行评选,选拔出100名优秀选手晋级全国总决赛。9月公布晋级选手名录。
(三)全国总决赛
(组委会通知各省级承办机构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名单、参赛具体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10月
2、地点:北京
3、内容:
(1)定题演讲:进入总决赛的选手需现场演讲其选送的作品。
(2)看图说话
(3)互动环节:由评委与选手进行现场互动问答。
注:全国总决赛中各级别看图说话及互动环节的题目均根据YLE相对应的各级别考试大纲设计。
4、费用:
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选手及所属的省及承办机构1名带队人员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来京的旅费、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五、奖励办法
(一)复选阶段奖励办法:
凡进入复选阶段二的选手均可获得由中英教育测量交流中心颁发的鼓励奖。
(二)全国总决赛奖励办法
全国总决赛设个人奖、集体奖。
1、个人奖
(1)每个级别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
获奖选手的学习经验文章及比赛表现内容(包括影像资料)将由大赛组委会编辑出版发行。
(2)奖励办法:
| 名额 | 内容 | 获奖选手费用(国内/国际旅费、在英期间费用) |
一等奖 | 每个级别1名 | 暑期赴英国剑桥大学学习、参观10天 | 免费 |
二等奖 | 每个级别2名 | 仅负担单程旅费 | |
三等奖 | 每个级别3名 | 仅负担往返旅费 | |
优胜奖 | 除一、二、三等奖之外,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选手 | 负担往返旅费和部分在英费用 |
(1)优秀组织奖
A、奖励对象:省级承办机构
B、获奖条件:
a、省级承办机构组织大赛的复选工作且在本省有较大的组织规模(主要参考本省参赛选手数量和参与大赛的培训机构数量);
b、本省报送的选手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比率。
(2)优秀选送奖
A、奖励对象:培训机构
B、获奖条件:凡所推荐的选手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培训机构均可获得该奖项
(3)奖励方式
A、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牌;
B、获奖单位将在2009-2011年优秀承办机构和优秀培训机构评选中增加参考比重;
C、获奖单位将有资格参加由中英中心与ESOL共同举办的赴英考察活动。
六、备注
1、本规程修改和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2、以上内容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和不可抗力之因素,会做相应调
整,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