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全省招生考试机构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发展的新阶段,紧紧围绕招生考试业务专业化、队伍职业化、管理科学化、技术手段现代化的目标,以更高标准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丰硕成果。政府统筹管理的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招考现代化建设和科研创新水平不断提高,招考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成绩显著,政务公开和阳光工程全面推进,考风考纪实现根本好转,招考服务环境更加优化,圆满地完成了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任务,取得让政府满意、考生满意、家长满意、招生院校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工作实绩,为科学公正选拔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辽宁作出积极贡献。
为了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辽宁省招考委 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的意见》(辽招考委字[2009]16号),经过组织评议和考核,省招考委决定:沈阳市招考办、大连市考试中心、丹东市招考办、营口市招考办、锦州市招考办、铁岭市招考办、大连市招生办、本溪市招考办、葫芦岛市招考、朝阳市招考办、抚顺市招考办、鞍山市招考办、辽阳市招考办、阜新市招考办、盘锦市招考办等15个单位为“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模范单位。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发扬好的经验、创新好的做法,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把我省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为了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辽宁省招考委 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的意见》(辽招考委字[2009]16号),经过组织评议和考核,省招考委决定:沈阳市招考办、大连市考试中心、丹东市招考办、营口市招考办、锦州市招考办、铁岭市招考办、大连市招生办、本溪市招考办、葫芦岛市招考、朝阳市招考办、抚顺市招考办、鞍山市招考办、辽阳市招考办、阜新市招考办、盘锦市招考办等15个单位为“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模范单位。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发扬好的经验、创新好的做法,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机构”创建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把我省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