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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0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录取资格分数线确定

时间:2010-05-12 14:40:26

 

为了确保我省2010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招生质量,完成计划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经研究决定,我省2010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录取资格分数线为全省统一考试两科文化课,即外语(体育类考生为学校体育学)、计算机总成绩110分。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不分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在录取前报省招考办)的考生,招生院校不得录取。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审查,没有应届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工作于5月25日至28日进行,录取信息查询时间:2010年5月29日开始至6月5日止。查询渠道:互联网查询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shtaxe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固定电话可拨打16898178;中国电信与铁通用户可拨打16816787;中国移动的手机用户(134-139)可拨打9613866;中国联通的手机用户(130-133)可拨打96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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