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辽宁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总计划为69134人,其中,专升本计划为31186人,高升本计划为3183人,高升专计划为34765人。
* 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2008年在我省招收新生,均应参加我省在教育部组织下的全国各类成人高校统一招生。
上述学校的招生计划,必须正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并列入《辽宁省2008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方可参加在我省的统一招生。自行招生的学校, 国家一律不予承认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 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
根据教育部决定,从2007年起,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和招生政策之外,擅自招生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
* 成人高校在校学习形式
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学习、业余学习和函授学习三种。
* 成人高校在校学习时间
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
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报考各类成人高校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或专科以上毕业的人员。持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毕业证书,亦可作为报考的依据。
(6)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考生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的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 2008年辽宁省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报考条件
根据辽宁省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卫字[2007]1号)要求,报考为全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45周岁以下,已经取得中专或中专同等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中青年技术骨干,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参加成人高考,择优免费进入成人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学习。此专业计划单列,定向培养,单独划线。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收免试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统考(统考科目为外语、计算机或学校体育学)成绩100分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统称三校生)升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统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成绩80分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亦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学习。
上述两种形式招生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考生所报专业必须是成人高校本年度列入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含医学类各专业。
* 辽宁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关于医学类各专业考生告知事项
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类各专业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招生院校要告知考生今后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同时负责资格审查,因违反招生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及考生本人负责。
* 辽宁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关于专升本各专业考生告知事项
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 2008年全国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 2008年全国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专科考试科目
(2)高起专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理)、外语(英、俄、日)。
文科考:语文、数学(文)、外语(英、俄、日)。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 2008年全国成人高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
专升本各学科门类全国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共分八类),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 2008年全国成人高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基础课隶属的学科考试科目
①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及中药学(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
②艺术类(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艺术概论。
③工学、理学类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一)。
④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等八个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二)。
⑤法学专业基础课考民法。
⑥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教育理论。
⑦农学专业基础课考生态学基础。
⑧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医学综合。
* 2008年全国成人高考命题范围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 2008年学校自行命题专业课加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外(含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专业课加试科目, 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 2008年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日期
2008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定为10月11日、12日两天。考试时间表如下:
(1)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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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语 文 |
外 语 |
14:30―16:30 |
数 学 |
理 化 综 合 史 地 综 合 |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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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政 治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一)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二)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民 法 医学综合 |
14:30―17:00 |
英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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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办法
2008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第二阶段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任何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或市参加成人高考。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考免试生报名办法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和普通高考的三校生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的报名工作,与参加成人高考的考生同时进行,考生本人通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 2008年辽宁省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报考条件
2008年报考为全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名与参加成人高考的考生同时进行,考生本人通过网上进行预报名,现场确认时,由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凭审查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表,到所在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预报名需要注意的事项
1、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系统时,须先通过报名系统阅读《考生须知》。否则,报名系统将拒绝接收考生进行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报考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考生类别、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密码、报考院校、层次、专业及选择考试的考区(所在的城市及县区)等。
录入信息提交后,考生必须将系统返回的预报名顺序号和自设的6位数字个人密码及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记录下来,按省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所要求的各种证件到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拍摄考生本人电子照片,履行报名手续。
2、预报名确认及现场报名的考生同样须持居民身份证,各种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或单位所在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报名点要打印出《考生报名登记表》,经考生确认无误签字后,留存在市招考办备查。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考志愿填报办法
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在填报志愿信息时分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层次,每个层次可填报两个志愿。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不得兼报。
录取时分本科、高职高专两个批次进行,每个批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志愿填报高起本或高起专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专业课加试。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考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3日。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时间
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7日,逾期不予补报。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要求,每个考生在考试前必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以表明其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考违纪考生违纪处罚通知书送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纪考生,除公布其违纪外,还同时送达违纪处罚通知单。违纪处罚通知单由市招考办领取,并负责送达到违纪考生手中,履行交接手续。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确定控制分数线时,专升本按三科成绩划线。
高起本按四科(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成绩划线。
高起专按三科(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成绩划线。
医学类单独划线。
体育、艺术各类专业单独划线,统考总成绩进线后, 招生学校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其专业课平均成绩须及格以上。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各招生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的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计算机录取
我省成人高校的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审批手续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者,或能够在录取后,报到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或专科以上毕业的人员。取得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毕业证书者,本人申请,经省招考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相对应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①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省总工会负责推荐)。
②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等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可免试入学。
③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一名获得者等优秀青年在出具团省委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证书后,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招考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辽宁省特大型工业企业:大连化学工业公司、抚顺矿务局、阜新矿务局、锦州发电厂、清河发电厂、铁法矿务局、大连石油化工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锦州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制药集团公司、葫芦岛东北有色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造船新厂、盘锦辽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
②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七至二十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项第二、第三名获得者。
③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边疆、山区、牧区(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系指康平县;岫岩县;新宾县、清原县;桓仁县;义县;阜新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丹东市及所辖各县。少数民族聚居区为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
⑦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⑧报考农、林、地质、水利、水产、矿业、公安、测绘、监所、远洋运输、道桥、社会福利等艰苦行业各专业的考生。
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
⑩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对报考农、林、地质、水利、水产、矿业、测绘、公安、监所、远洋运输、道桥、社会福利等专业的考生,除享受政策加分外,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降分投档。
(4)对报考辽宁支柱和传统产业即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的考生,在上线人数不足时,可降分投档。
(5)对报考为全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在上线人数不足时,可降分投档。
(6)报考成人高校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主管人事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8)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9)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但最低不得超过同类高起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10)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由其单位及所在市招考办验定其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及子女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部队颁发的《立功证》、《残疾军人证》、《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和《户口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审验办法见附件3)。符合两项以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