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2008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总计划为69134人,其中,专升本计划为31186人,高升本计划为3183人,高升专计划为34765人。
2、 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报考各类成人高校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或专科以上毕业的人员。持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毕业证书,亦可作为报考的依据。
(6)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的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A)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B)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C)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D)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 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卫字[2007]1号)要求,报考为全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45周岁以下,已经取得中专或中专同等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中青年技术骨干,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参加成人高考,择优免费进入成人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学习。此专业计划单列,定向培养,单独划线。
(8)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辽宁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特别告知事项
(1)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类各专业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招生院校要告知考生今后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同时负责资格审查,因违反招生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及考生本人负责。
(2)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 辽宁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预报名需要注意的事项
(1)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系统时,须先通过报名系统阅读《考生须知》。否则,报名系统将拒绝接收考生进行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报考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考生类别、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密码、报考院校、层次、专业及选择考试的考区(所在的城市及县区)等。
录入信息提交后,考生必须将系统返回的预报名顺序号和自设的6位数字个人密码及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记录下来,按省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所要求的各种证件到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拍摄考生本人电子照片,履行报名手续。
(2)预报名确认及现场报名的考生同样须持居民身份证,各种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或单位所在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报名点要打印出《考生报名登记表》,经考生确认无误签字后,留存在市招考办备查。
(3)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3日。
(4)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7日,逾期不予补报。
5、辽宁省2008年成人高考志愿填报办法
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在填报志愿信息时,分本科和专科(高职)两个层次,每个层次可填报两个志愿。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不得兼报。
录取时分本科、专科(高职)两个批次进行,每个批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志愿填报高起本或高起专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专业课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