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 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考资格
时间:2008-03-07 14:37:39